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徐文胜: 本院受理原告徐晓春与被告徐文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1124 民初6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