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鲍家陆:
本院受理原告鲍慧仙与被告鲍家陆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古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