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松 阳 县 人 民 法 院
李文央:
本院受理的原告章曾全、吴邦映、徐根宝、徐华根与被告松阳县象溪镇靖居村村委会、被告潘一飞、被告李文央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原告章曾全、吴邦映、徐根宝、徐华根于2013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松 阳 县 人 民 法 院
二 ○ 一 四年 三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张新荣 电话(办0578-8018037)
当事人:章曾全、吴邦映、徐根宝、徐华根
邮寄样报地址: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
邮政编码:323400
来款方式:银行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