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发于省高院《法院调研》2010年第三期,2010年丽水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松阳县农村破旧房改造工作
相关法律问题的调研报告
松阳县人民法院课题组
一、基本情况
(一)改造工作的缘起
一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松阳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生态是松阳的立县之本。松阳人口23万,其中20万是农民,农村建设规划及其实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松阳生态环境能否持久维持。而松阳农村的现状,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存在巨大反差。二是解决农民建房难的迫切要求。松阳虽然拥有松古平原这一地理优势,但由于地处传统产粮区,全县划入保护范畴的基本农田比例高达93.7%,致使该县农村可用于农民建房的地块严重匮乏,一方面违章建筑屡禁不止,一方面农村破旧房比比皆是;据统计,全县401个行政村,379个村存在破旧房,共计18825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27.2%。三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新农村建设逐年实施,但整体效果仍差强人意,呈现“线上下去的项目多、局部改造多,统筹实施少、整体推进少”的“两多两少”失衡现象。四是拓展发展空间的现实要求。耕地农保率过高(93.7%),导致该县农村普遍存在发展受限、建设受限的“瓶颈”效应,一方面新农村无地建设、产业无地发展、项目无地实施;一方面全县农村“点多人散”,行政村401个,下辖1071个自然村,其中10户以下的小村多达414个,致使农村人均建设用地高达145平方米,极大地浪费着宝贵的土地资源。
(二)改造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合理定位,全力推进”,重点是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二是坚持“一户一宅,统一标准”,重点是严格控制农村建房面积,1-3口之家不超过75平方米,4口之家不超过85平方米,5口之家不超过115平方米,6口及以上的不超过125平方米;三是坚持“村当业主,农民自愿”,重点是明确“乡镇主抓、村当业主、农民主体、部门服务”的职责定位;四是坚持“政策引导,重点扶持”,重点是强化专项扶持、项目扶持、金融扶持;五是坚持“因村制宜,分类实施”,重点是分类指导,稳妥推进;六是坚持“统筹兼顾,有序改造”,重点是处理好规划与实施、改造与保护、拆除与新建、建设用地与复垦耕地等几对关系的问题。
(三)改造工作的显著成效
一是社会效益明显。扩大了该县的农村内需,增加了就业机会,也带动了全县的经济增长势头,有效应对了全球经济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切实改善民生。满足了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建房需求,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的居住条件,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活品质,促进了农民增收。三是刺激经济活跃。2008年以来,松阳县在农村破旧房改造项目投入的资金总计已超过3亿元,拉动农民建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习惯行业消费8亿元,为7000多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 2009年第一季度,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2%,农村消费增长21.8%,消费增速首次超过了城镇;预计2009年农村破旧房改造计划的实施,可拉动农村8―10亿元的消费要求,创造12000多个就业机会,成为拉动内需的一个有力引擎。 经有关部门测算,整个项目在2013年完成时,仅松古平原二镇六乡所辖147个行政村,即可实现投资50亿元,通过复垦可增加耕地7500余亩。四是经济效益显著。盘活了土地资源,新增耕地数千亩,大大节约了农村建设用地,拓展了农村的发展空间。五是促进新农村建设。大力整治了村容村貌,进一步整合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推进了该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当业主”的问题
1、大多数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松阳县尚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大部分村的集体经济基础并不坚固,还有192个村属于省定贫困村。从调研情况来看,大多数的村集体经济年均收入不过三五万元,集体经济主要来源于茶园、橘山、鱼塘等发包后的承包款,别无其他经济实体。
2、改造工作启动资金匮乏。松阳县农村开展破旧房改造工作,各村启动资金无从着手可谓普遍存在的“瓶颈”制约;目前各村解决启动资金的途径大致有四:一是村民集资;二是利用先对部分宅基地复垦获取复垦费启动项目;三是村干部以个人资金垫付;四是村干部以个人名义贷款。
3、各村运营项目风险自负。对因集体经济先天不足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