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辅导材料 1、 执政党的 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选项:党风 2、 和 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选项:坚决惩治、有效预防 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 ;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 ;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 。 选项:重要保障、重要内容、基本要求、重要基础 4、党的宗旨是 。 选项:为人民服务 5、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 。 选项: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6、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 和 相结合。 选项:自律、他律 7、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 。 选项:不正当利益 8、属于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有: 。 选项:(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9、禁止私自从事 。 选项:营利性活动 10、属于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有: 。 选项:(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1、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 选项: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12、属于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有: 。 选项:(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13、属于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有 : 选项:(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14、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 选项:谋取利益 15、属于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有: 。 选项:(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16、属于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有: 。 选项:(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1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 ,谋取私利。 选项:市场经济活动 18、属于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的行为有: 。 选项:(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19、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 和 。 选项:群众利益、党群干群关系 20、属于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有: 。 选项:(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二)虚报工作业绩;(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21、 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 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选项: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22、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 和 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 。 选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考核、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相关内容 23、法官必须忠实执行 ,全心全意 。 选项:宪法和法律、为人民服务 24、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选项:(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25、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 选项:(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贪污受贿;(三)徇私枉法;(四)刑讯逼供;(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内容 26、公务员的任用,坚持 、 的原则,注重 。 选项: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工作实绩 27、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选项:德、能、勤、绩、廉 28、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 行为。 选项:(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相关内容 29、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切实做到 和 ,并通过自己在法庭内外的 体现出公正,避免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 。 选项: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言行、合理的怀疑 30、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避免 、 和 等情形的发生。 选项:主观偏见、滥用职权、忽视法律 31、法官不得参与可能导致公众对其廉洁形象产生不信任感的 或者 。 选项:商业活动、其他经济活动 32、法官不得兼任 、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 等职务。 选项:律师、法律顾问 其他 33、浙江法官职业“四要”是: 。 选项: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 34、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 。 选项:⒈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⒉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⒊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⒋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⒌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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