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
松法[2010]34号
关于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推进本院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松委办[2010]42号《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预警教育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对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制度的基本设想和工作实际,特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抓住“查找、防控、督查、考评”等关键环节,有效识别工作中各个环节已经构成或可能构成的岗位廉政风险,从体制、制度和实际操作入手,寻找积极预防的途径,形成符合法院实际的防控模式和规范有效的措施,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穿于行政和业务运行的各个环节,严密控制和及时消解岗位廉政风险,使保护、监督全院干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范围对象
全体干警职工,重点是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
三、方法步骤
(一)查找阶段(6―7月)
1、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廉政教育学习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明确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自觉参与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中,主动查找风险点。
2、查找风险。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紧密结合业务、行政工作实际,通过自己查找、部门排查、内外征集、集中审定等途径,深入查找在共性方面(思想认识、外部环境、执行规定、工作作风等)、行政事务(人事管理、评优评先、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公物采购、档案管理等)、规范司法(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合议庭成员、外出办案、司法鉴定、警务管理、审执质效等)、监督管理(以身作则、监管职能等)等四类廉政风险。每个干警都要结合本职工作实际查找风险点,并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表》。
3、适时公示。将廉政风险点汇总梳理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防控阶段(8―9月)
1、制定防控措施。一是个人和部门在查找风险点同时,应提出相对应的防控建议;二是根据审定后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2、制定监督机制。主要是根据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检查的办法并严格实施。
3、开展公开承诺。中层以上干部针对建立的防控措施,作出执行承诺。
(三)考评阶段(12月至次年1月)
1、年终考核。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执行情况,列入本院每年实施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岗位工作目标考核》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
2、定期总结。每年将平时防控工作和年终考评工作汇总,进行分析,向院党组做专题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干警职工充分认识到,查找廉政风险点是一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新举措,是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提升廉政“软环境”建设水平和实力的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要充分认识到廉政风险防控是保护、监督全院干警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有效方法,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自身的免疫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舒维云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海松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纪检组长任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三)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要及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二是个人和部门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查找个人和部门廉政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防控建议;三是廉政风险点的审定、防控措施的制定、廉政风险点公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廉政风险防控的督查和廉政风险防控的考评等工作,均由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确保落实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根据廉政风险防控专项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及时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各个阶段工作目标和要求。要通过实时临近、积极预警、强化督查等措施,实现岗位风险的动态临近;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运用督导、纠错、诫免谈话、打招呼提醒等措施,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不积极防控岗位廉政风险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
附:松阳县人民法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汇总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岗位 廉政风险 防控制度
送:市中院,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0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