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徐建信:
本院受理原告毛紫绸与被告徐建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1124民初2672号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1年03月0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本案承办法官:章晓风 法官助理:朱伟杰
联系地址:松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8-8806347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