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松阳法院注重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积极推进诉调衔接建设成效初显。1―2月,该院引调成功202件,诉前纠纷化解率为36.33%,同比上升180.76%,两项指标均居全省第十。主要做法:一是完善机构建设,优化人员配置。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室”,调解室安排1名员额法官和2名人民调解员专门从事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严格审查调解协议是否符合司法确认条件,并当场予以裁定。截至今年2月,“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室”调解成功55件,同比上升414.02%;司法确认110件,同比上升61.76%。二是规范调解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出台《诉调对接工作站制度》《关于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等4个制度,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司法调解中心工作室”、望松街道调委会各派驻1名人员协助调解。与19个乡镇人民调委会及工业园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消费者权益纠纷调委会等5个部门建立诉调衔接协作关系。截至今年2月,该院委托调解组织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55件。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调解氛围。在诉讼服务大厅摆放诉前调解宣传页,在LED电子屏、大屏幕上展示诉前调解的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进一步引导当事人自愿调解。今年以来,进行诉讼引导1216人次,11名原告撤诉,主动申请调解协商;举办公众开放日3场,共邀请社会组织人员、机关单位人员等281名,广泛宣传诉前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