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松阳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松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丁加亮等24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议案》,丁加亮等24位同志被依法任命为松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至此,该院人民陪审员增至45名,超过了现有的法官人数,实现了“倍增计划”。
该院现履职的人民陪审员共21名,系由县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4月依法任命始开始履职。自2013年6月始,为深入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精神,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根据省高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结合该院所辖地域审判工作实际及现有人民陪审员分布结构等情况,就该项工作的开展向县人大作了专题工作汇报,积极争取县人大对该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14年4月23日,在松阳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了确定松阳县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后经过公告、报名、审查、公示、提请任命等公开选任环节的推进,最终实现了人民陪审员的“倍增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