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法官退休不退岗 一年内成功调解206件纠纷
当人民调解员老傅将人民币70176元的承包款交给浙江松阳县古市镇上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手中时,他不禁有点动容,多天的付出果然得到了回报。
2003年,松阳县三都乡的蔡某以公开招标方式获得一块古市镇上河村村民委员会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款按每亩258元计算每年17544元,于前一年的7月1日前付清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后来,蔡某在土地上种植了桂花树、梨树,并支付了2008年度前5年的承包款。然而,从2009年7月1日起,他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一直拖欠承包款至今。
无奈之下,松阳县古市镇上河村村民委员会诉至松阳法院,要求蔡某补交2009年至2012年共4年的土地承包款,并终止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由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松阳县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件尚可调解,于是将该案引至驻松阳法院“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室”。
调解员老傅代理了案件,他多次与蔡某联系,蔡某表示,该承包地已转给他人、现在很忙,要求延迟时间到法院来协商。之后,老傅亲自上门,语重心长地与蔡某交涉后,他终于来到法院调解室。面对双方当事人,老傅又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不到一个时辰,双方就达成了协议。
据了解,老傅原是松阳法院的法官,去年退休后便来驻法院涉诉纠纷调解室当人民调解员。今年以来,他已成功调解了206件案子,成功率达到97.57%,真正发挥了法官的余热作用。(见习记者 胡丰盛 实习生 李婷婷 通讯员 刘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