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法院农村破旧房改造调研课题获丽水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近日,丽水市委、市政府授予《松阳县农村破旧房改造工作相关法律问题的调研报告》“丽水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该课题为松阳法院课题组撰写与呈报。调研报告列举了松阳县农村破旧房改造工作主要面临的四大法律问题,一是“村当业主”的问题,二是“一户一宅”的问题,三是保障和维护农民权益的问题,四是农村土地置换的问题;同时,反映了课题组提出的四点建议与对策。调研课题的完成,受到省委、省政府、省高院、市中院和松阳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与充分肯定,省委赵洪祝书记、省政府陈加元副省长、省高院齐奇院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
2008年7月,松阳县委县政府启动农村破旧房改造工作,以此作为破解农民建房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拉动农村内需、促进农民就业,拓展农村发展空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头等工程”。 2009年6月,省高院齐奇院长在松阳调研农村破旧房改造工作期间表示:“松阳农村破旧房改造工作在全省成了一个典范。法院要高度关注农村破旧房改造工作,要以支持改革创新为着眼点,搞好专项调查研究。”为此,松阳法院成立了调研课题组。课题组历时数月,通过走访乡镇、试点村、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农村破旧房改造办公室、县农办及有关部门和领导,研究松阳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材料,结合法律法规,就松阳县实施的农村破旧房改造工作可能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及其建议对策,进行了研讨,并形成了一万余字的调研报告。